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为奋力开创聚力一核三带建设五个湖口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中共湖口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2日)
查 忠 平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湖口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总结2017年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审议了县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刚才,李小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十四届县委和县纪委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县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上级纪委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落实县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纪检监察工作迈出新步伐。
1、层层传导压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更加严明。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 13次,听取汇报和作出批示20次;县四套班子成员恪尽“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开展2016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检查考核,对全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将谈心谈话常态化作为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出台《实施办法》,全县共开展廉政谈心谈话274次1332人,提醒警示谈话106次142人,促使谈话对象主动上缴违纪款38万余元。县纪委认真履行党内专责机关职责,全力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县委县政府决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出台《落实党的问责工作操作细则》,共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43起、党员领导干部37人、基层党组织15个。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完成征求意见50批1276人次。
2、坚持久久为功,作风建设持续好转。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县委“30条严禁”贯彻执行。2017年全县共集中开展明察暗访15轮,查处问题19起3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通报曝光9起15人。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发现疑似违规借贷问题24个,查处33起33人;出台《湖口县关于在重大项目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问责履责不力问题8起15人。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组织党风政风热线直播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家风教育助廉培训班,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注重挖掘传统和地域文化资源,按照“一乡一品”思路,打造流泗镇周氏家风家训、舜德乡中共江西二大会址等廉政文化示范点,依托石钟山景区修建廉政文化景观。
3、护航脱贫攻坚,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集中开展扶贫领域“3+1”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县纪委机关干部走出办公室,深入14个乡镇108个行政村进行调研督查,形成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市纪委和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制度,督促14个扶贫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排查梳理2017年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第一种形态处理92人,问责34人,通报曝光51起71人。巩固提升“微腐败”治理成果,全年查处有关案件11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组织处理131人。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县、乡、村、组、项目点实行涉农资金五级公开;在全县14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廉政微信群,吸纳2890名群众参与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向全县2834户贫困户发放“廉心卡”,在全县1545个自然村实现宣传标语全覆盖,在县中心城区和14个乡(镇、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巡展。
4、践行“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更加凸显。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6件,起底2016年受理未办理的信访件77件,分办问题线索283条,立案64件,办结6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在全县处理的200名党员干部中,“四种形态”占比为65%、27.5%、5.5%和2 %,“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指定4个室加强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全程督导,推动乡镇纪委自办案件47件,同比增长104%。将民主评议作为解除党员干部纪律处分的前置条件,共评议受处分党员34人,解除政纪处分14人,恢复党员权利7人。建立县管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系统,将779名县管干部纳入动态监督。高度重视执纪审查安全,高标准建设湖口县党员警示教育基地,在全县12个乡镇建设标准化谈话室。
5、坚持稳中求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坚持学规则、用规则,制定《湖口县纪委案件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等,从23个方面对问题线索处置流程作出明确规范。加强反腐败工作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13条,同比增长160%。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县委书记亲自担任“施工队长”,顺利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并挂牌成立,全员培训工作全部完成。设立县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紧盯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目标,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加大巡察工作节奏,先后开展2轮常规巡察和1轮专项巡察,发现倾向性问题241个,移送问题线索29件;狠抓问题整改,向县分管领导发出巡察整改督办函20份,问责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1起2人,对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整改;坚持探索提升,与都昌县开展交叉巡察,与彭泽县建立巡察人才共享库。
6、强化自我约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率先垂范,制定实施《县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20项,带头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湖口县纪委机关党支部2017年工作方案》,出台谈心谈话、政治家访、执纪审查小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等党建制度,把“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制定责任清单、党建清单和考核清单,探索开展县纪委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2名年轻干部,向县委推荐提拔使用5名纪检干部,组织9批次36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机关跟班锻炼。坚持严管厚爱,新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22个、更新135个,聘请纪检监察社会监督员15人,对3名纪检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一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合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压力犹存;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少数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然存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还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情况。对此,应当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奋力开创“聚力‘一核三带’,建设‘五个湖口’”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以及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探索创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机制,适时启动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民主评议受处分党员工作,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县纪委定期向市纪委和县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主动请示报告,各级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积极协助党组织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持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树林”与“森林”,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大力营造和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动态管理、充分运用党员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全程掌握党政干部成长过程,及时发现和防控廉政风险。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确保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着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二)层层压实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省、市和县委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各项部署要求,完善党委主责、书记首责、纪委专责、党委成员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县委《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常态化实施办法(试行)》,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通过实地调研了解、主体责任问题约谈提醒、定期报告工作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压力层层传导,直至基层。
落实落细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主动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配合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党章规定,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的领导,督促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坚持从政治上考量下级纪委履职情况,适时开展对乡(镇、场)纪委的系统内巡察。
严肃问责砥砺担当。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纪检机关“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曝光典型问题,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县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若干意见和县委“30条严禁”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密切关注“四风”新苗头新动向,持续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决策部署等问题,尤其对那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服务年”和“重大项目见效年”统一部署,紧盯“营商环境”,查处纠正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和职能部门、窗口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背后的为官不为、回避问题、慵懒无为等突出问题。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动态研判、客观分析干部作风状况,对落实的各项制度作出全面评价,总结经验、梳理问题、提出对策。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修订完善制度举措,把制度建设的过程作为深化认识、增强执行力的过程,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作风养成教育。坚持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根本,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努力形成“头雁效应”。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教育培训必修课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打造县委党校廉政教育馆和各类教育载体,持续推进“一乡一品”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向全社会释放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协作顺畅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2018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抢占掠夺等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部署,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加大“拍蝇”力度,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对群众反映突出、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各乡(镇、场)纪委也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对失职失责的要进行“双问责”。持续抓好扶贫纪律宣传教育,全面运行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操纵选举、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增强运用“四种形态”政治效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在函询谈话上下功夫,认真研判函询结果,既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又要提高抽查核实比例,对不认真、敷衍塞责的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深刻检查,对隐瞒事实、欺骗组织、边谈(函)边犯的,从重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让谈话函询的权威立起来。在严格把握“四种形态”转化上下功夫,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既立足教育大多数,也不放松严惩极少数,对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执迷不悟、拒绝挽救、负隅顽抗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真正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政治性、针对性、灵活性。
坚定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党章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相应纪律处分权限为契机,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拿起纪律武器,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使党的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推动问题线索“零暂存”成为常态。要提高执纪审查的政治站位,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推动各地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提高依规管党治党水平。要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或侮辱毁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要认真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心理疏导,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五)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深化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围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县监委要迅速依法开展工作。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要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要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探索解决留置措施监管、留置场所设置、陪护队伍建设、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问题。要深化派驻纪检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盯全覆盖目标,按照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安排,加快巡察节奏,提升巡察质量。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腐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违规选人用人等突出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创新全覆盖实现路径,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探索机动式巡察,加大村级巡察力度,把监督触角向村组延伸。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继续实行向县分管领导发巡察整改督办函制度,推行“面对面”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汇报制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完善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严格把关。加强监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按市纪委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发挥好“探头”作用。探索构建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深度融合的联动机制,把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六)争做“四个表率”,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要做绝对忠诚的表率。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善于从政治视角、政治站位、政治立场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在实践中坚定许党报国的政治理想,勇担正风反腐的政治责任,锤炼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纪检监察机关要争做各级机关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党员干部的表率。
要做善于学习的表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强学习。要着力增强学习能力,既向书本学、多读经典,又向实践学、问计于民,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蕴含的立场观点解决现实问题;要着力增强专业能力,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强化纪法贯通意识,全面掌握所监督领域的专业知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要着力增强破解难题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开展一些不打招呼、不设线路、不搞迎送、不要陪同、不作报道的调研,掌握真实情况,探索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要着力增强执行能力,坚持“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坚持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要着力增强创新能力,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开展监督的渠道。
要做担当实干的表率。切实增强担当的力量和斗争的勇气,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不做“老好人”。在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损害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上必须挺身而出、坚决斗争,该说的话要说,该干的事要干,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要切实把解决履职不力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坚持好干部标准,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层层落实“一岗双责”,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和纪律部队。
要做接受监督的表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到,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广了、权限大了,考验也更加严峻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也更高了。县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带头转变作风,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及县委“30条严禁”,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自觉以党建带动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经常性开展主题党日和政治家访活动,把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坚决防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信息管理台账,规范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要组织处理,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处理,对违纪违法的绝不姑息,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坚强的政治定力和昂扬的精神状态,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奋力开创聚力“一核三带”、建设“五个湖口”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