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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关于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4-02-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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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自律自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湖口县张青乡人民政府原聘用人员许细球醉驾问题。2023年4月22日,许细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5月19日,许细球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3年6月21日,许细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张青乡人民政府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湖口县人大机关职工黄勇二次酒驾问题。2021年8月,黄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3月17日,黄勇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3年6月9日,黄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3.湖口县均桥镇南港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付秋平酒驾问题。2023年7月22日,付秋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3年7月29日,付秋平受到免职处理。2024年1月24日,付秋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湖口县交通运输局退休干部方秋明酒驾问题。2023年4月27日,方秋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3年11月24,方秋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有的心存侥幸多次酒驾,有的酒后醉驾触犯刑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不知敬畏,触碰纪律红线、挑战法律底线,最终难逃党纪国法惩处,教训深刻。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危害性。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同时循线深挖酒驾醉驾案件背后“四风”问题,一查到底、绝不放过,坚决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作风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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