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的震慑作用,监督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湖口县商务局下属集体企业通济合作商店原经理兼出纳陈美初违规将单位资金购买理财、定存获利问题。2019年至2023年,陈美初将其短期代管的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拆迁、装修补偿以及通济商店日常开支等资金,与其个人资金混存混用,期间违规购买理财、定存产品,违规获利14171.97元。2024年5月,陈美初被免去通济商店经理职务,解除聘用合同。
2.湖口县城山镇陈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先武虚报套取国家水稻补贴问题。2021年8月,张先武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安排他人虚报水稻种植面积99.28亩,违规套取国家水稻补贴资金29288.97元。2024年5月,张先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湖口县张青乡八方村村委委员吴美助在项目工程监管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吴美助在负责智慧果园门楼项目建设工作中,未按要求核算工程量,致使施工方虚增工程量骗取项目资金28806元。2024年5月,吴美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湖口县双钟镇月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崔拥华履职不力造成集体资产损失问题。2021年,月亮村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在未进行合理规划、未找到合适经营者的前提下,盲目跟风建设农业产业蔬菜大棚,集体资产长期处于空置、无人管护状态,加上天气原因,导致蔬菜大棚全部损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万余元。2024年5月,崔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湖口县流泗镇菱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宁庆来在工作餐中违规用酒问题。2020年,宁庆来在组织召开村小组工作会议时,先后5次在工作餐中违规用酒。事后,以发放务工费的名义报销餐费2460元。2024年5月,宁庆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集体“三资”、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补助、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涵养为民情怀,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真正扛起集中整治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合力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执纪执法、纠风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亮明严的态度,立起严的标准,执行严的纪律,坚决惩治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