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12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湖口县开展了脱贫攻坚巡察“回头看”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察,2019年2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湖口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脱贫攻坚巡察“回头看”方面
1.关于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摆位不高的问题
(1)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知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增强主动学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巡察反馈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6次在重要会议中进行了集中学习。同时,全县各单位通过班子会、全体干部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
(2)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以及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召开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不足,查找问题根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3)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帮扶第一线开展脱贫攻坚调研,实地了解帮扶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同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成立了专项调研组,对全县12个乡镇和11个脱贫攻坚十大行业扶贫牵头部门开展集中调研督导,摸清整改实际情况,发现问题与不足,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4)两次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调度会,听取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整改情况的汇报,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5)县民政局将听取帮扶干部汇报帮扶情况作为班子会的固定议题,班子会听取了帮扶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的帮扶情况汇报,并研究了下步帮扶措施。县水利局将所帮扶村贫困户详细信息汇编成册发至全局每位领导干部手中,帮助他们熟悉掌握全局帮扶的贫困户基本情况,以便更好的因人因户施策,提高帮扶效果。县人社局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村入户了解帮扶情况,根据家庭状况制定相应帮扶措施。
(6)县水利局针对我县2019年度暂无山塘整治项目被列入省水利厅计划的现状,一方面加强与上级相关水利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资金;另一方面加强实地考察,全面掌握全县山塘的现状,在计划安排上,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倾斜。
(7)县人社局对全县已挂牌的31家扶贫车间进行核查,并根据省、市最新政策予以调整,对其中13家不符合现行政策的进行摘牌,新核准2家。截止目前,已兑现奖补政策20家。
(8)今年1月14日,县纪委监委根据《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要求,针对集中整治期间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查不深入、措施不实际等自查自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相关28个单位进行点名公开曝光。县委整改办对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领取整改方案不及时的7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紧绷纪律之弦,坚决杜绝整改过程中走过场、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不良现象。
(9)县委组织部今年派出3个督导组开展村级“三务公开”情况督导调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县民政局向基层发放了《湖口县“村务”公开须知》宣传单200余册,并对贫困村“三务”公开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全县行政村利用村情发布会将“三务公开”有关内容进行了公布,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
(10)相关帮扶责任单位组织帮扶干部针对“一证两册”填写情况开展全面“回头看”,通过进村入户,摸清贫困户底数,核实相关数据,杜绝错填、漏填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干部有懈怠情绪”的问题
(11)已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等资料下发至各乡(镇、场)、各帮扶单位以及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和“三会一课”等形式进行深刻学习,全面提升思想认识。
(12)县委组织部一方面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考核力度,采取听取介绍、实地察看、个别访谈、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县派和省派、市派驻村工作队进行了年度考核,确定了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考核等次或考核等次建议,通过严格考核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另一方面优化驻村帮扶队伍,结合机构改革,对24个行政村的帮扶单位和21名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调整优化,配齐配强驻村帮扶队伍。
(13)县民政局对挤占资金情况开展自查,同时一方面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强与所帮扶村的沟通对接,共同探索产业扶贫新路子,于今年组织被帮扶的江山村两委班子赴上饶市铅山县港东村实地考察产业扶贫项目,学习周边地区先进经验,切实提高产业帮扶水平。
(14)县人社局一方面对公益岗位设置较其他行政村明显偏多情况进行了调整;另一方面加大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力度,举办了一期家政培训班,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进行了培训。
(15)充分发挥县融媒体中心和县电视台的宣传引导作用,进一步挖掘贫困户自强脱贫典型事例,引导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主动学技术、找门路,用自己的双手摘掉贫困帽。
3.关于“产业扶贫有‘短板’的问题
(16)因地制宜,依托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借鉴周边地区发展经验,大力推行“一领办,三参与”模式,创新产业发展多元机制,提高组织化、市场化程度。同时,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参与度,逐步完善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给贫困户带来持续、稳定增收效果。目前,我县产业扶贫探索出整乡推进型、龙头带动型等几种模式。
(17)今年县级财政已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75万元,用于扶持乡镇和村集体牵头的29个农业产业项目。同时,还安排了财政扶贫资金110万元、225万元分别用于产业奖补和产业直补。
(18)城山镇迅速组织开展核查,南湖村丰泰生态农业综合养殖有限公司实际解决了4名贫困户的就业,累计发放贫困户务工工资50857.5万元,同时为周边40余户村民供应了沼气。
4.关于监督问责偏软偏弱的问题
(19)县委巡察办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制作巡察整改工作清单,印发给相关责任单位,要求严格对照清单认真研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并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和实地调研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起整改政治责任,确保真改实改、到边到底。
(20)由县医保局牵头、相关乡镇配合,开展了慢性病诊疗专项行动,再宣传再对接,做好了摸底核实工作,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已依规从速办理完毕。
(21)按照有关要求,由县审计局、县扶贫办督促各乡(镇、场)将涉及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以上扶贫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彻底杜绝预、决算资料不全或完全一致的情况。
(22)加强对2017年7月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运用 “四种形态”,开展执纪监督,并制作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文书模板,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
5.关于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的问题
(23)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共张贴、发放宣传单27万余份;在树立大型标牌30余块、刷写固定性标语1200余条;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480余条;在各类宣媒体传播发稿件300余篇。对我县已判决的3起涉黑恶犯罪案件进行发布,鼓励群众敢于检举揭发。
(24)探索创新宣传新方式,征集了一批扫黑除恶主题文艺节目和主题专题片、微电影等优秀原创作品,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5)加大材料审核把关力度,对扫黑除恶宣传横幅、标语、专栏、版画等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修改不当内容,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6.关于协调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
(26)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和日常督导内容,县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
(27)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作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县扫黑办每月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确保各单位目标一致、信息共享、同频共振。健全完善了“五级书记带头抓”,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全党齐动员的工作氛围。
(28)结合综治、信访热点问题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截止目前共收集问题线索3条。
(29)县水务局对公安机关在追逃追赃工作抓捕的一名水利局干部的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以此为戒。同时,动员全局干部职工深入排查行业内尤其是欧阳平、欧阳火艳案件中涉砂领域等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7.关于成效不够突显的问题
(30)全县通过集中梳理、组织摸排、群众举报等方式,共计排查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5条,其中上级转办21条、主动摸排35条、受理群众举报29条。其中,已核查线索71条,核查率为83.52%;刑事立案16起,刑事立案率为18.8%。
(31)以“1.16专案”侦破为契机,及时发布欧阳平涉黑团伙案第一批25名组织领导者及骨干成员被依法逮捕信息,激发干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热情。同时,坚持对涉黑涉恶犯罪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
(32)坚持“打治并举、综合施策、源头治理”原则,加强对涉矿、涉砂、涉建、交通、环保等18类重点行业领域及宾馆、酒店、ktv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场所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同时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把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有力保障了全县村“两委”班子干干净净。
(33)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放,坚决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依法严惩,确保彻底肃清黑恶势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作风建设方面
8.关于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34)严格落实“每会一廉”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等方面工作要求和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并将“每会一廉”制度报告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35)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卢光辉案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各单位召开全面彻底肃清卢光辉案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卢光辉违纪违法案情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认真整改,推动以案为戒、以案明纪,打造过硬队伍。
(36)流芳乡、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单位采取不同的形式,加强了对中央、省市县纪委通报的各类典型案例的学习。特别是要求被通报的当事人在本单位会上,就通报问题作说明,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37)县人社局对本系统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大厅服务窗口摆放了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图,引导群众办理。
(38)县人社局坚持立行立改,在发现问题的第二就将局长办公室门前的玻璃门拆除,主动加强与干部群众的沟通联系。
(39)县人社局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日常监督,安排班子成员轮流值周,及时了解掌握窗口人员工作状态,督促窗口服务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落实现办现结,防止以各种借口推脱不办问题的发生。
(40)县人社局、县医保局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制作了办事流程图和所需材料清单,并于3月底,将办事流程图、所需材料清单张贴在显眼位置,方便群众办事。
(41)县人社局在对系统内已公示公开的资料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更正错漏信息,并将修改后的咨询、投诉电话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公开。同时,加大材料审核把关力度,确保各类信息资料全面、准确、规范。县医保局组织专人对异地就医结算、门诊慢性病等政策宣传材料重新审核,确认无误后再印刷宣传单,并积极筹措资金,为各乡镇医保所安装电话,及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
9.关于文风会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42)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照中纪委明确整治的4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同时,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力度。
(43)张青乡根据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方案,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舜德乡结合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及时出台了办公室管理制度,规范文件审批程序,明确经办人、审核人、签批人各自职责。由乡党委书记对经办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并对当事人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
(44)县人社局结合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职责的调整,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管用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对不符合实际的及时予以废止。
(45)县人社局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利用人社系统部门网站、微信工作群和电子显示屏等电子媒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信息,切实减少各类文件、简报的发行。停止刊发湖口人社报。
(46)县人社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化对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文件、会议及指示精神的学习,切实提高想认识。并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形式全面开展自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发生。
(47)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对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能现场解决问题的提倡现场办公;规范会议报批程序,明确县分管领导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在牵头单位召开,对确需召开的会议,需征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按要求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方可安排会场。
(48)印发了《关于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好督查检查清理及报备工作,确保对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总体减少50%以上,坚决杜绝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9)县水利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联合流泗镇政府及各行政村,对流泗镇127户贫困户改水项目全部进行了复查验收,通过复查均符合验收标准。同时,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50)县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2018年度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发现部分临时救助人员材料信息不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整改。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湖口县临时救助实施方案》,对材料不齐一律不予审批。
(51)县扫黑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除了部署春节期间的宣传工作外,还要求各地各单位对已有的宣传标识进行检查,损坏的宣传标识和淘汰掉的宣传标语要及时更换,宣传不到位的区域要及时加强补齐,避免出现文风不严、表述不当的问题。同时,还加强了监督检查,将出现错误表述的简报内容予以更正。
10.关于“窗口”服务不力的问题
(52)县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梳理进驻事项,推进“赣服通”平台建设、积极筹备“一窗办理”、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能力,提高为民办事服务水平。
(53)县民政局按照《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全省民政系统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扩大“只跑一次”事项范围,将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6个事提请列入下一批县本级“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54)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签订了《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修改完善了《督查工作机制》,由中心领导班子带队,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上岗情况、服务态度进行日常巡查,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55)县纪委监委对巡察发现一名行政服务中心干部上班看手机网络电视的问题进行了函询,据本人及行政服务中心陈述,2017年9月该同志因脑梗住院治疗,留下语言和右下肢活动功能障碍后遗症,行政服务中心没有安排其的具体工作。上班期间,其经常通过手机“江西干部网络学院”app进行学习,2018年度共学习了4558.4学时。鉴于该同志的身体状况和工作状态,难以认定该同志当时是看与学习无关的网络电影。县行政服务中心也召开了专题会议,通报巡察组发现万辉同志的问题,要求大家引以为戒。
(56)流泗镇纪委对巡察发现流泗镇服务大厅计生窗口吃零食问题进行了核实,对当事人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要求镇村干部以此为戒,端正工作态度、执行工作纪律、提高服务意识。县住建局因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未遵守上班纪律问题,对原房管局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县行政服务中心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未遵守上班纪律情况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要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7)县民政局的7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项行政确认事项已经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将7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流程图,悬挂在民政窗口公示。县人社局进一步加强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对接,待社保缴费业务转税务局正常运行后,办理事项逐步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58)县行政服务中心对我县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已进驻中心的窗口有行政许可事项126项,实际可办理108项;公共服务事项298项,实际可办206项。因目前机构改革相关单位部分职能职责还在调整中,待调整完成后,结合上级业务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应进尽进。
(59)县水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水利业务知识,进一步明确县水利局的工作职责,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纳入河道管理项目竣工验收范围,完善了水利工程项目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程序,并按有关要求做好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对分管领导就落实领导责任不力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2-6566621;电子邮箱:2146014240@qq.com
中共湖口县委??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