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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口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4-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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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7日至12月1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湖口县进行了巡视。2020年1月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中共湖口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集中整改期)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湖口县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查问题、找根源、定举措,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我县反馈整改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县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抓紧抓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县委深刻认识到,省委对湖口的巡视,既是对我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全县各项事业发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全面检阅”,必须坚决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面彻底抓好整改落实。3月13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班子利用半天时间,再一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巡视湖口反馈意见。通过学习,班子同志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为全面抓实巡视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着力以严肃、规范、高效的整改措施和成效,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推进全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等部门单位抽调了8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在认真梳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并报省有关单位审核把关,形成了我县总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等三个专项检查整改方案。1月9日,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任务交办会,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整改重点和方向,交办了具体整改任务;1月14日,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完成时限和整改目标;自整改以来,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县委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调度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切实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形成了县委书记负总责、亲自抓,各常委分工协作、合力抓,牵头单位认真负责、具体抓,各部门(单位)加强配合、落实抓的工作机制。

  三是从严从实推进,狠抓整改落实。县委对照“严、实”标准,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分类施策,对于巡视期发现的问题,坚决边巡边改,立即整改;对于能够解决的,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事项,列出计划,扭住不放,紧盯整改;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攻坚消化的,坚持实事求是,持续推进,确保全面整改。各责任单位根据任务分解安排,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按图施工,对表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完成有时限。县委整改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一汇总、一周一调度,严把整改标准,严格对账销号,切实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针对土地撂荒、矿山修复、水环境治理等重点整改事项,县委主要领导亲自督导推进,确保各类措施有效落实。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整改质效。县委突出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建立健全调度、督查、通报、监督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在调度上,县委常委会、县委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督查上,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组长的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推动整改责任落到实处。在通报上,对相关责任单位“点对点”下达了14份整改通知,督促其严把标准、加快进度。在监督上,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按要求进行了认真核查,不论涉及到谁,涉及到什么事,坚决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紧盯整改问题,凝聚攻坚合力,逐条逐项抓好整改

  (一)关于“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践行新发展理念有差距”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够坚决”的问题

  (1)县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发展理念、发展路径、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2019年11月13日和2020年1月13日,县委召开两次常委会,2019年11月26日和2020年2月27日两次召开县环委会专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把打造长江“最美岸线”作为推进县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主抓手,全面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

  (2)深刻汲取相关环保案件教训,坚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压倒性位置来抓,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的全领域、全方位和全过程,全面压实环保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3)对超标排口开展专项排查并整治,已责令相关企业完成了雨污分流改造,每天安排专人对园区排口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及时消除隐患,对园区排口的水质检测由原来的每月一次增加到每月两次。

  (4)高度重视排口整治工作,对照“查、测、溯、治”四项任务要求,在全市率先启动入江排口排查整治,探索出“环境生态化、建设标准化、监管智能化”排口整治模式,对沿江排口进行全面整治并持续推进。坚持水岸同治、建管并重,结合最美岸线打造,实施排口周边环境整治提升,进一步完善排口监管、沿江沿湖巡护等制度,做到岸线美、江滩绿、池水清、排口净。

  (5)针对总磷超标的湖泊开展专项整治,分类施策,经2020年第一季度水质检测,水质均得到明显改善,达到Ⅳ类水以上标准。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全面消除农村生活污水对湖泊水质影响。全力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扎实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加大水生植物种植面积,恢复堤岸生态,全面清除水体周边的污染源。

  (6)出台《湖口县针对v类、劣v类水专项整治方案》,经过近半年的系统整治,所列问题水库已全面消灭Ⅴ类、劣Ⅴ类水(2020年第一季度水质监测数据),后期将持续加强对全县50座水库的巡查监管。

  2.关于“化工企业清理整顿进展较慢”的问题

  (1)2019年12月中旬前已将相关企业300吨废水、60吨危废及其它杂物分别交由相关专业公司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置到位。

  (2)严格按照“沿江化工企业出清”要求,至2020年3月22日相关企业已将4个化工储罐拆除及150余吨原材料全部安全清运完毕,并规范处置到位。

  (3)突出源头管控,强化项目审批,坚决不引进国家和省、市明文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确保长江1公里内不再新上化工项目、5公里以内不再布局化工园区,并长期坚持。

  3.关于“矿山生态修复有差距”的问题

  (1)出台《湖口县矿山整治方案》,对全县5家边生产边复绿矿山和9家闭坑矿山制定治理方案,同时着力推动3家绿色矿山建设。

  (2)2020年1月分别对3家到期矿山进行矿权注销,已启动场地三清(设备、设施、废料),并启动复绿工作。

  (3)认真落实矿山“边生产、边治理、边复绿”要求,已完成61.5公顷剩余未治理矿山的生态修复。同时,正在全力推进在生产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4)由县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全力推进全县废弃、闭坑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目前,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流泗段工程正在建设中,5个图斑废弃矿山正在招标施工队伍,3 家闭坑矿山机械设备已全部拆除。

  4.关于“非法占用长江江滩问题整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上级水利部门发现我县的相关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坚持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出台《关于建立沿江沿湖生态巡护队及巡查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组建部门联合巡查机构和沿江沿湖乡镇生态巡护队,进一步加大对66.5公里的长江及鄱阳湖岸线网格化巡查的力度,从源头上严格管控,杜绝了侵占河湖岸线、倾倒固废等违规行为。

  5.关于“产业转型升级不明显”的问题

  (1)全县已有8家传统产业企业列入县级优化升级项目库,2020年已预报市级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项目14家入库。

  (2)经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最新核定,我县三次产业占比由2018年的8.9:69.6:21.5调整为2019年的6.6:67.5:25.9,第三产业占比提高4.4个百分点。

  (3)2019年全县共引进项目89个,其中新兴产业项目63个,占比达70%;新增税收过亿元企业1家,总数达3家(九江市16家),新兴产业、科技型企业税收占比不断提高。

  (4)强化能耗目标管理和调度,做好能源消费总量核算,经初步核算,2019年湖口县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3.6%。同时,严控工业能耗总量增长,2019年工业能耗总量增幅同比下降8.7个百分点,增长逐步放缓。

  6.关于“创新驱动能力不强”的问题

  (1)我县已入驻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17个,建成院士工作站3家,引进博士等高端人才62人、高技能人才近200人,在孵科技型企业30余家。2019年新增规上企业28家、高新技术企业18家,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企业28家。

  (2)建设50万平方米的科创综合体和新动能产业园,以及天赐科创大厦、富达总部研发大厦等一批重大科创平台。2019年全县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数量实现倍增,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较2018年分别增加7.5个百分点和2.4个百分点。

  (3)2019年我县有九江萍钢、九江富达、赛得利(九江)、江西晨光、江铜铅锌等19家企业开展了技改升级,总投资42.78亿元。以海山科技创新试验区为载体,着力建设“湖口青创园”,致力打造5g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等科技平台;以天赐科创大厦、富达总部研发大厦等重大科创平台为载体,重点引进科研院所、检测中心及相关配套服务高端项目,持续提高园区创新能力。

  (4)2019年,新增1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同时继续加强省级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平台的培育工作。

  (5)2019年,全县r&d经费投入达8.54亿元(同比增长153.4%),占全县gdp比重达3.63%(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继续位居全市前列。2018年获批瞪羚企业2家、潜在瞪羚企业1家,2019年申报瞪羚企业5家、潜在瞪羚企业2家,2020年计划申报瞪羚企业4家、潜在瞪羚企业2家。2019年成功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25家,同比增加14家,科技型企业数量呈现迅速增长的态势。

  7.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严实”的问题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下发《关于调整湖口县重点企业环保、安全监管领导干部挂点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县级领导和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联合惩戒和上限处罚等措施,倒逼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对相关安全生产事故企业依法实行了彻底关闭,并列入化工企业出清的重点,现已全面拆除厂区设备。制定下发安全生产工作“二十个严禁、二十个一律”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双签一报告”制度。2019年以来,委托九江久安安全生产培训公司举办了4期非煤矿山、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班组长培训班,共培训370余人。依托县高新园区企业安元安全产业园物联网技防手段,对园区31家“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进行风险管控、自动预警,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3)划定了危化品车辆禁止通行区域,于2020年2月28日通过网络平台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发布了《关于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的通告》,同时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及巡查力度,对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危化品运输车进行严格检查和依法惩治。

  (4)印发《关于印发以精准为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已检查企业161家次,排查出各类隐患253条,并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到位。

  8.关于“主动作为仍有欠缺”的问题

  (1)2019年以来,先后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4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传达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并就扎实做好县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县委坚决落实扫黑除恶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县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高位推动,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打掉涉恶集团、团伙14个,“打财断血”金额7.22亿余元,起诉涉恶案件16件76人,判决15件66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及失职失责31人。

  (2)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县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199条,核查了187条,核查率93.9%,2020年新增线索正在积极核查中。

  9.关于“综合治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1)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和源头治理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全面梳理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十大重点行业部门各自职责,督促和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

  (2)各主管部门出台并完善23个相关制度文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规范了行业秩序、遏制了行业乱象。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在坚持日常巡查常态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快查快办。2019年以来,河道采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4起;市监局查办各类案件72起,罚没款入库258万元;渔政执法队查处3起非法捕捞案件;文旅局责令整改旅游景区1家;公安部门查办涉黄涉赌类刑事案件9起、刑拘23人、行政案件54起、行政处罚244人,摧毁涉毒团伙4个、刑拘19人、治安处罚39人、收缴毒品52克等。

  (4)畅通“两法”衔接,严格落实“三书两办”等制度,截至2020年3月底,县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分别向县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公安风险提示函22份、司法建议书8份、检察建议书6份,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健全完善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凝聚全面打击黑恶势力的部门合力。

  10.关于“汲取教训开展警示教育不及时”的问题

  (1)已完成《贪欲之害——湖口县欧阳平涉黑涉恶组织“保护伞”警示教育片》;编印《湖口县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典型案例汇编》发给全县各地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

  (2)2020年3月11日,县公安局党委班子专题学了《湖口县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例汇编》,并翻印《案例汇编》300余本,将学习范围延伸到各派出所和县局党支部,全县每名公安干警人手一册,实现全覆盖,做到强震慑、常警示。

  (3)3月13日下午,召开县委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已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典型案例,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进一步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11.关于“行政服务中心作用发挥受限”的问题

  (1)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县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了100%,在全省首创“网上中介超市可视化”,已为企业降低中介服务费用50%以上,压缩中介服务时限一半以上。

  (2)向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单位下发了《关于更新各单位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授权书的函》,对窗口授权书内容进行全面更新,切实做到“应授尽授”;大力推进“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税务、不动产、供水、供电、医保、社保、公积金等高频事项均已全部进驻中心。

  (3)明确各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负责全权受理本单位依申请类事项业务;扎实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12月九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湖口县子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4)为确保网络安全,保证市县一致,县公安出入境服务窗口自2020年3月底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搬回县公安局大楼一楼西侧(原办公地)办公。

  (5)建立健全预约服务机制,充分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截至2月底,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节假日期间共提供预约服务2126次,有力提升了群众办事满意度。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严格,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2.关于“率先垂范不够”的问题

  (1)县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开展警示谈话14次13人;县党政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的工作单位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谈话69次79人。

  (2)2019年10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对相关人员违纪问题予以立案查处,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降级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并收缴其全部违纪所得。

  (3)下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已完成组织填报、信息汇总工作。

  (4)制定《关于举办全县家庭助廉活动的通知》,2020年4月1日组织全县正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配偶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同时将领导干部“家风”“家教”等方面问题纳入“12380”举报受理范围。

  13.关于“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1)县委常委会2019年21次38个议题专题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带动全县开展谈心谈话341次1186人、提醒警示谈话69次79人。

  (2)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开展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责6起6人。

  (3)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谈心谈话工作力度落实“一岗双责”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每年对其分管或联系单位的干部开展1次以上专题廉政谈心谈话,日常开展的谈心谈话要建立工作台账。

  (4)下发《湖口县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持续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意见》的通知,为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夯实了制度基础。

  (5)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集体套取私分公款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截至3月底,立案31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人。

  14.关于“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制定《湖口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湖口县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湖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湖口县委巡察办工作规则》《湖口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先后3次学习上级巡视巡察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其中2020年3月12日,县委第84次常委会听取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十四届县委换届以来巡察情况汇报。

  (2)在原有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将巡察组长重回原单位列编,调整后的县委巡察机构实有编制12个,实有专职巡察干部14名,在编制数量总体不变的情况下实现巡察力量的进一步充实。

  (3)结合我县巡察工作实际,统筹考虑县委巡察工作各项经费支出,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逐步加大巡察工作财政预算保障力度。

  (4)严格落实《中共湖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于2019年11月将各巡察组长统一到原单位列编,并选配了3名年轻干部到3个巡察组分别担任专职联络员。

  15.关于“问责对下不对上”的问题

  (1)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问责不力问题梳理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准确把握问责标准再次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问责对象、问责事由、问责标准、问责程序进行明确。2019年以来,党内问责20起20人,科级干部9人。

  (2)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调查核实申报程序,从严强化补贴面积核实上报、资金发放、使用监管等工作,严格落实村组登记公示、乡镇审核把关、县级审核公示的“四级公示”制度,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6.关于“执纪问责履职不够”的问题

  (1)建立了督办台账,对分办给乡(镇、场)的问题线索进行登记备案。

  (2)严格落实线索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严格按照线索处置时限要求,做到问题线索“零暂存”。同时,坚持问题线索督办制度,截至3月底已办结33件,给予2人组织措施处理,给予28人党纪政务处分。

  (3)汇编《湖口县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例汇编》《千年湖口 清风拂面》,印发给全县各地各单位及村(社区),并组织学习。2019年以来,已在县委党校举办的全县集中培训班上讲授廉政教育课3次。加大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2019年10月以来至2020年3月底,全县通报曝光20起49人7个单位。

  (4)对两个村(社区)涉及违法违规的相关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7.关于“公款同城吃请问题较为普遍”的问题

  (1)2020年2月翻印《江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成果汇编》发放给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从制度规范层面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的落实。

  (2)2020年1月21日,下发《关于开展同城吃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时间、整治内容、整治范围,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巩固提高三个阶段抓好落实,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堵塞我县同城吃请的制度漏洞。

  (3)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针对公款同城吃请问题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成效,3月9日至13日,开展同城吃请整治落实情况“回头看”。

  (4)下发《湖口县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持续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意见》,明确了责任单位和部门,强化从源头进行治理。

  18.关于“超标准购买活动服装”的问题

  (1)对参加2019年9月湖口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歌咏活动的代表队进行全面排查,在2019年12月4日前,对存在超标准购置服装的单位和个人,已按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将超标部分全部退回了各所在单位。

  (2)举一反三,2020年2月26日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工会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和管理的通知》,加强各类工会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审核,坚决杜绝超标准问题再次发生。

  19.关于“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严重”的问题

  (1)2019年11月20日出台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改超标办公用房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各地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2)对全县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于2019年12月12日前全面完成了整改。

  (3)对巡视反馈、监督检查发现的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处理16人、通报批评12人。

  (4)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部门规范津补贴发放、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车管理、规范差旅费及会议费的管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20.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对相关采石场再次进行回填并复绿,目前该场覆土厚度达40公分以上,综合成活率较高,并安排专人定期管护。

  (2)建立了微信扫码评作风监督平台,推动各地各单位引导群众使用微信扫码评作风平台,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截至3月底,通过平台处置了群众反映问题24条。

  (3)开展以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为主题的第二期媒体问政,成立3个明察暗访小组,对涉及脱贫攻坚、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农村低保、民生保障等工作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并将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汇总,制作了现场曝光视频。同时,就基层代表、政协委员反馈的问题建立了专题台账。

  (4)聚焦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目前,开展监督检查87人次,查处违纪违规问题13起。

  (5)集中整改期间,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10起,诫勉谈话5人。聘请了13名特约监察员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21.关于“懒政怠政不作为”的问题

  (1)依法有序流转高标农田,落实经营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对撂荒的农田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清杂到位,促进抛荒土地复耕。目前,全县撂荒农田已全部落实经营主体,确保按季节种植适宜作物,做到不误农时。

  (2)印发《关于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湖口县促进早稻生产恢复发展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按照“宜稻则稻、宜薯则薯、宜豆则豆”的原则,解决撂荒问题。

  (3)对全县所有的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房、安置房小区开展全面整治。截至3月底,全县共14个保障房、安置房小区项目,1个正在组织竣工验收,13个项目扫尾工程全部完成,通过了竣工验收,办理了总证。

  (4)对手续齐全并通过验收的安置房小区,正在加快产权证办理进度。截至3月底已办理住宅公租房、廉租房4887套,安置户1669套、商业门店1030间不动产登记。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22.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的问题

  (1)2019年12月11日,县四套班子分别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县四套班子全体成员均按规定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2020年3月13日,结合县委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同志均按要求,再次如实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

  (2)在集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印发《关于认真召开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通过督查反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均已落实到位。

  23.关于“村级组织带头人选配不力”的问题

  (1)出台《湖口县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2)2019年至2020年3月底,对45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组织了县级联审,取消任职资格5人,严格审查后31人通过考察任命或补选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2020年3月份,调整一批次村干部,对拟任的4名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和其他13名村“两委”拟任或补选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条件审查,均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3)2019年已组织了全县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并将廉政教育纳入培训重要内容;2020年全县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已制定培训初步课程计划,适时启动新一轮培训。

  (4)2020年1月19日,由县委组织部下发开展谈话提醒工作通知,责成各乡镇党委书记必须于春节前对2016年以来受党纪处分且现仍在岗工作的村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切实加强个人廉洁自律、严守纪律法规底线。截至3月底,各乡镇提醒谈话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逐人填写了《谈话提醒记录》。

  24.关于“干部试用期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2018年以来试用期满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已完成。

  (2)在2020年1-2月开展的试用期满科级干部考核中,已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规范操作到位。

  (3)制定《湖口县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任免工作操作程序》(湖组字〔2020〕7号),规范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和任职办理程序。

  25.关于“执行编制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核定的领导职数,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整改方案,通过2020年3月13日县委编委会、县委常委会的专题研究,将相关单位违规核定的领导职数予以核销。

  (2)梳理出各单位违规核定的科级领导职数,并建立整改台账开展专项整改。通过强化整改,进一步严肃编制管理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为下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奠定基础。

  (3)出台《中共湖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湖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湖口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督促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贯彻执行,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存在差距”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26.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混乱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到位”的问题

  (1)按照“一个问题楼盘,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处置方案”的要求,限定时间节点,加大化解力度。

  (2)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湖口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扫楼清街”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提示提醒广大群众准确甄别非法集资行为,远离金融诈骗。科学运用资金异动监测、社会化网格管理、网络管理、行业主(监)管部门日常监测和通过“96155”举报热线举报等手段,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扎实推进历史遗留案件化解工作,目前,相关案件正依法有序推进,未发现新增非法集资案件情况。

  27.关于“九江市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仍未完成”的问题

  (1)该问题涉及的企业严格按照整改相关要求,购置了大量的遮盖网、清扫车辆用于对货运堆场的覆盖和清扫,并指定专人在码头入口处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切实减少堆场的扬尘排放。

  (2)该企业按照标准化堆场建设的要求实施改造,厂区周边建设了规范化的抑尘网,对厂区破损道路进行了修复,新建了标准化的车辆冲洗平台,购置了路面清扫设备及洒水车,对厂区不定期洒水降尘。

  (3)出台《湖口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方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抽查核验,确保各类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不留死角。

  (4)通过梳理排查,2016-2018年具体涉及我县的各类环保督察问题已完成整改。截止3月底,省、市环委会已对我县2016-2018年所有信访件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共抓大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督办问题全部予以确认销号。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成果运用,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县委将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推动巡视整改的力量源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狠抓整改实效上下功夫,在抓常抓长上见真章,在推进落实上见实效,持之以恒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坚持严肃整改。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坚决防止“过关思想”,坚持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打折扣、不降标准、不走形式,以“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抓好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严格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尽最大可能提前整改到位,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对一时难以整改、需要集中攻坚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锲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在立行立改、深入整改的同时,制定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机制,用严格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问题发生。同时,完善群众监督制度,以通报形式向党内党外公开整改事项和进展,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持续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着力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湖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贡献湖口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县行政中心三楼东县委整改办;联系电话:0792—6332713;电子信箱:hkxwbgs@163.com

中共湖口县委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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