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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2-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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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6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湖口县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提级巡察。7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湖口县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自觉

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市委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讲政治的高度主动担当、履职尽责,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意见,以高度重视的政治意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县纪委监委坚决履行市委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县纪委监委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任务。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7月下旬以来,多次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度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了思想统一、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坚定了全面抓紧抓实,高位高效推进巡察整改的决心。

(三)聚焦务实求效,从严细化整改举措

明确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为责任领导,协管常委、委员为牵头责任人,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分工协作的责任机制。按照“一条整改措施、一张销号表、一套佐证材料”的模式销号,整改进度及销号情况由分管、协管部门签字背书,主要领导亲自审核,确保各条整改成效不空不虚、务实高效。建立“清单式”整改台账,每周一调度、每周一汇总、每月一通报,强力调度推进整改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

二、聚焦反馈意见,迅速主动作为,高效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对标对表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原则,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把个人自学、班子成员领学作为固定议程。二是依据学习需要,从2022年6月份开始,将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参会范围扩大至机关全体干部和乡镇纪委书记并长期坚持,充分发挥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思想理论教育。

2.关于“用新思想新理念指导工作实践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常委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常委会“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三新一高”、统筹疫情防控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紧跟紧随。二是县纪委常委会固定邀请委机关各室、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列席会议。三是2022年6月30日印发《关于印发<县纪委监委“创先争优谋新篇”领题调研方案>的通知》,委班子成员分别展开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供委领导班子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参考意见。四是2022年10月28日至29日,举办2022年湖口县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班,将“三新一高”、统筹疫情防控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双“一号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内容纳入培训内容,切实做到以学促干。

3.关于“大局观念不够彰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专责监督推动作用,注重“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通过项目式管理、“室组地”联动的方式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县委部署和布置的关于省委决策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具体任务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督促县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2022年湖口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湖口落地落实。制定《湖口县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大举措监督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二是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将对各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省委决策和县委部署的具体任务推进情况和实际成效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工作清单,督促派驻机构对照监督重点工作清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对落实推动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三是下发工作提示,要求相关派驻纪检组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省委决策和县委部署的关于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任务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并在年底专题汇报监督发现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跟踪督导情况。

4.关于“斗争精神不足,问题线索办理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处置问题线索工作流程》,实行两会两研究,建立线索“一周一通报”制度,每周通报线索办理进度,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办理效率。二是开展“线索清仓起底”专项行动,对2022年前问题线索进行专门攻坚,对长期未办结的线索倒排工期,由委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协调督促办理,推动线索保质保量按时办结。

5.关于“工作‘等靠要’,挖掘线索的力度和广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挖掘线索的力度和广度不够问题,切实加强调度研判,拓宽线索挖掘渠道,完善线索处置流程。一是制定《处置问题线索工作流程》,实行两会两研究,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了结线索由对口纪检监察室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进行研究,纪检监察室线索由案管室召开线索审核分析会,确保对了结的问题线索严格把关。二是畅通涉粮领域腐败问题举报渠道,在国家粮食储备库及第二粮库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三是针对涉粮专项整治和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督促农业农村局制定和完善了《湖口县国有粮食企业安全储粮管理制度》、《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粮食出库损益处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关键环节管理制度的通知》。四是开展“六大攻坚”专项监督,成立营商环境专项,“红顶中介” 、安全生产专项,疫情防控专项,“小金库”“吃公函”专项,“择校费”等教育领域资金、防溺水专项,民生资金、“怕慢假庸散”专项等六个专项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督查行动。发现问题线索13条,下发监察建议4个,工作提示函2个。聚焦“十大攻坚行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涉林突出问题,“改作风、树新风、抓落实”专项治理等开展“三大专项”监督行动,发现问题线索4条,下发监察建议1个。五是加大自身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本届县委以来,已组织开展完成四轮巡察,各巡察组始终坚守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生命线,强化政治巡察,在精准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2022年4月份以来县委巡察组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移交问题线索29件。

6.关于“酒驾问题查处只查‘驾’不查‘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9月(换届)以来的酒驾醉驾案件进行复查复核,对相关案件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退回相关审查组补证。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要求公安部门将发现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迅速向县纪委监委报告。三是按照“四个查清”要求,制作《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线索意见书》,要求审查调查人员查清违纪人饮酒的时间、地点、事由、参与人员和饮酒后的行驶路径,向社会公开曝光2起酒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四是对酒驾案件件实行审查调查组长及案件审理部门负责人“双承诺”“双签字”制度,压实工作责任。

7.关于“对‘一把手’的处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9年以来涉及单位“一把手”给予第一、二种形态处理的相关线索进行复核。经复查复核,未发现有处理不当的情况。

8.关于“问责只问下不问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工作提示,对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明确要求问责不能只问下不问上。对有关案件进行复查复核。二是严格把关精准问责,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各纪检监察室加强对联系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的指导,并对问责加大把关和审核力度。在线索研判分析会上强调对于线索处置方式和办理结果的分析研判和审核把关。三是要求案件审理室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开展自办案件审理和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案件协审工作。四是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下发《湖口县纪委监委机关处置问题线索工作流程(试行)》,对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和案件查办进一步规范,加大审核把关。

9.关于“日常监督缺位失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推进日常监督的常态化、具体化。一是紧盯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在节前编辑廉洁短信通过“云短信”平台向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对一”发送,提醒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守住纪律底线。对严禁酒驾醉驾、落实“两报告一承诺”制度等重要工作编辑短信发送进行提醒,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巡察以来已发出9.5万余条短信。二是在县委重要会议期间派出暗访组,对会风会纪情况进行督查,坚决纠治各类会场上的突出作风问题,对违反会场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通报一起。建立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向县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打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我来谈”访谈栏目。三是协助县委制定下发《中共湖口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治谈话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协助县委开展政治谈话的工作提示》,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内设科室、巡察办梳理政治谈话通报提纲,进一步配合县委开展政治谈话。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政治谈话,围绕作风建设主题,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由上级领导对下级“一把手”开展政治谈话,以上率下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0.关于“监督重点不够聚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监督重点,对市纪委向我县有关单位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精准运用“两书一函”,对“两书一函”具体内容进行会商研判,并经主要领导严格把关进行下发。三是将“两书一函”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今年《十五届湖口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内容。四是梳理本届以来有关单位对“两书一函”的落实情况,并于2022年9月13—28日成立5个督查组督促被下发有关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要求整改到位并报告至下发部门。

11.关于“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有关涉及向群众收费项目的单位在业务办理窗口设置举报信,并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群众举报。二是对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三是下发工作提示,要求派驻纪检组对联系单位中涉及向群众收费项目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规范管理收费项目。

12.关于“派驻机构不会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印发《关于一体化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工作交流论坛及培训,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素质。二是2022年10月28日—29日举办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班,重点对政治理论、审查调查、日常监督、办案安全等内容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水平、理论修养、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六大攻坚”专项督查行动,将派驻机构干部纳入专项工作组,集中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起底、参与巡察工作,在实践中提高派驻干部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准确掌握突发紧急(重大)事件的动态,对涉及舆情方面问题进行重点提示,深入开展湖口县棚改安置门面有关情况的核查,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四是积极推行“一月一监督清单”模式,实行监督重点工作清单制度,每月向各派驻机构下发监督重点工作清单,进一步推动政治监督走深走实。

13.关于“推动乡镇纪委深化‘三转’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12个乡镇对落实“三转”情况开展自查,要求各乡镇报送分工文件备查,同时由乡镇党委书记签订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的承诺书。二是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三转”的工作提示》,以多种形式强调落实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确保乡镇纪委副书记或乡镇纪检专干中至少有一人是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是2022年8月,成立专项督查组,由分管副书记带队对全县12个乡镇落实“三转”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并约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方面

14.关于“未严格履行请示报告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县(市、区)纪委监委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线索管理立案审查调查处分处置操作流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充分领会严格履行请示报告程序的重要性。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纪委、县委报告重要情况。三是2022年10月21日,对未严格履行请示报告程序问题在县纪委常委会上进行通报,要求案件承办部门汲取教训,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四是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请示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出台《湖口县纪委监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两报告一承诺”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请示报告范围及内容,强化请示报告执行。

15.关于“集体研究事项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湖口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会议议定事项并跟踪督促落实。二是对相关线索复查复核并移交相关单位。三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文件精神,要求案管室固定列席县纪委常委会案件研究的议题。

16.关于“开展工作‘高高在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委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作用,以上率下,进一步加大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实行“巡组”“室组地”联动监督,委班子成员轮流带队,对机关科室、巡察、派驻等人员进行统一调度。在开展“六大攻坚”专项督查和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明察暗访工作中,由县纪委监委副书记、常委带队,机关各综合科室、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组成的“巡组”“室组地”联动监督。

1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31日组织召开了办公室全员、财务人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县纪委县监委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县纪委县监委公务接待暂行办法》等财经纪律内部规定,并结合会议提出的建议,会后由办公室对《县纪委县监委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县纪委县监委公务接待暂行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和财务人员财经意识。二是修订完善《中共湖口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工作规则》,制定《县纪委监委工作用餐暂行办法》,并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进一步明确要求每笔大额资金使用经县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对工作用餐对象、范围、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要求。三是2022年8月份及时将廉政教育中心购买的空调、电视机补录入固定资产台账。同时制定完善了廉政教育中心《财物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及验收办法》等制度。

18.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有表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开展“严实深细抓落实 创先争优谋新篇”主题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持续刊发“创先争优谋新篇-我来谈”专栏,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锤炼工作作风。二是2022年10月,召开了湖口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委主要领导对各班子成员的对照查摆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县纪委班子及县纪委班子成员对照作风建设问题进行逐一查摆,要求各班子成员对照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成效。

19.关于“巡察组缺配专职联络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缺配人员在县纪委机关内部进行调剂,从2022年9月份新招录公务员中,分配1名到县委巡察办工作。二是针对巡察组缺配的情况,县纪委监委召开书记议事会,选调1名同志担任县委巡察组联络员。

(三)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过硬。”的问题

20.关于“坚持人民立场不够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站稳人民立场,制定《湖口县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工作流程(试行)》,对涉及群众利益特别是群众与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矛盾的问题线索,严格把关,防止出现就事论事的情况再次发生。巡察以来通过线索审核分析会审核分析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线索6件。

21.关于“干部纪法意识仍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内部警示教育,从严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一是2022年9月16日印发《关于开展政治家访工作的通知》(湖纪办发〔2022〕23号),部署开展“政治家访+谈心谈话”活动,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加强对干部的思想动态、“八小时”之外和家庭家风的了解,并将抽调在外办案的干部纳入政治家访重点。二是2022年9月22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收听收看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暨作风建设专题会。 10月28日,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班上,由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进行了名为《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和启示》的授课,播放了《激浊扬清》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内部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忠于职守,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三是县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范围扩大至委全体机关干部及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常委会定期邀请乡镇纪委书记列席。

22.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结合全员培训,重点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相关要求,同时对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开展监督。二是结合反馈问题,已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四个方面”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三是推动二支部、三支部对照具体问题抓好整改,确保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2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对党员党费收缴标准及要求进行学习,并进行核查。二是加强党费收缴的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

24.关于“人才梯队‘青黄不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方引进“新鲜血液”,配齐配强干部队伍。结合委机关实际需求,从其他单位调入3名综合素质较高的90后干部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通过2022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考录3名95后,补充了新鲜力量,进一步优化了县纪委监委人员年龄结构。

25.关于“2021年无符合入库条件的审理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具有3年审查调查经验的年轻干部到审理室工作。二是调整委班子成员分工,安排原案件审理室主任协管案件审理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三是制定案件审理类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审理干部队伍建设。四是案件审理类人才培养业务小组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案件质量分析工作。

26.关于“业务能力水平不够过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3日开展了全县纪检监察业务交流论坛,就如何做好日常监督进行了专题授课,下一步还将从审查调查方法,文书规范使用和办案安全进行专题授课。二是制定《湖口县纪委监委机关处置问题线索工作流程(试行)》,对问题线索从分办、受理、处置、归档进行规范。三是更新完善《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增加了查询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两代表一委员身份情况,并将该问题在县纪委常委会上通报,督促举一反三,提升警示作用。

27.关于“推动乡镇纪委工作质量整体提升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推动乡镇纪委工作质量整体提升,2022年7月29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全县乡镇纪委优质案件评选活动。二是通过梳理评选情况,围绕案件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通报和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力促乡镇纪委业务能力及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三是制定《湖口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从加强沟通指导、统筹时间安排、坚持以评促改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28.关于“激发干部干事积极性上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10月组织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认真对照“委领导习惯于鞭打快牛,存在忙闲不均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2022年5月4日制定《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调度推进机制》等制度,做到常规工作季调度、重点工作月调度、专项工作周调度,重点对各项重点工作及重要数据进行通报和调度,大力提升机关运转效率和工作质量。三是2022年9月16日印发《关于开展政治家访工作的通知》(湖纪办发〔2022〕23号),部署开展“政治家访+谈心谈话”活动,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加强对干部的思想动态、“八小时”之外和家庭家风的了解。四是完善考核机制,激励干部积极干事。强化干部考核机制,将重点工作成效、人才培养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

三、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高效

下一步,我们将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持续深入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推动巡察整改的力量源泉,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尚未完成的整改措施,强力调度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对已完成的整改措施适时进行评估,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及时“回炉补课”;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继续盯住不放,在巩固扩大成效上下功夫,形成强基础、固根本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突出融会贯通,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巡视巡察整改、勤廉江西建设任务等相融合,一体推进,不搞“几张皮”,确保抓出成效。把整改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常态化协助县委开展政治谈话,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整改工作和一体推进“三不”结合起来,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协助县委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坚持严管厚爱,持续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打铁还需自身硬。湖口县纪委监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发挥委领导班子统筹、常委会推动、各部门配合机制,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局面。积极出台完善内部各项制度,做到常规工作季调度、重点工作月调度、专项工作周调度,不断提升机关运转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一体化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人才培养的意见》,加快培养人才队伍,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从严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始终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县行政中心四楼东县纪委整改办;联系电话:07926332316;电子信箱:zghkxjw@163.com。

 

中共湖口县纪委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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