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纪办字[2015]17号
各乡(镇、场)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大力宣传身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廉政文化精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为积极参与此项活动,释放廉政正能量,发挥正效应,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参加全市廉政文化精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
二、征集内容
1.摄影书画作品。以反腐倡廉为主题,反映勤政、廉政、拒腐、廉洁等内容的书法、绘画、摄影等廉政作品。绘画作品体裁、尺幅不限,可自行装裱。摄影作品单幅、组照不限,大小3mb以上,需配以简短标题,且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2.文学作品。参赛作品体裁不限,包括诗歌、散文、小小说等,字数限在2000字以内。但微小说(微散文)应控制在200字以内。
3.影视作品。影视作品体裁包括廉政专题宣传片、廉政公益广告、廉政情景剧、廉政微电影、廉政小品等,上述体裁作品时长不得超过20分钟。
三、相关要求及安排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力争创作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其中,廉政作品重点推荐单位,至少推荐2件作品,各乡(镇、场)至少推荐1件作品,其他单位视情况而定。选送情况将作为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2.参赛作品包括未公开发表的或近两年已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含在纪检监察系统发表的作品)。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且一律不退稿,请自行备份。如有影视类作品创作意向的,可于8月28日前与县纪委组宣室联系。
3.应征作品务必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套改、拼凑,举办单位享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作品引起的有关权属问题均由作者自负,与比赛主办单位无关。
4.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参赛作品由县纪委统一报送市纪委进行评选,将分类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作品各若干件。
5.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5日。作品报送地址:县纪委组宣室,电子邮箱:hkjwxj2013@163.com。联系电话:0792-6566058。
附:廉政文化作品报送一览表
中共湖口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附件:
廉政文化作品报送一览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作品类型 |
作品名称 |
作者
姓名 |
所在单位或部门 |
联系方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